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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性标准规定:室内空气不达标不能交付使用
时间:2016-04-21 点击次数:3829次

 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,2012年7月1日后交付的房屋,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保证室内空气达标,否则不能验收交付使用,以前年份的待装房屋,建议消费者在装修前对室气质量如甲醛、氨气、氡气、挥发性有机化合的VOC、苯及苯系列进行检测。

  若有不合格项目,在进行装修时,可通过设计、选材、施工工艺等全面进行治理。

  其次,装修空气质量超标主要是材料问题,选用环保材料显得尤为重要。因为产品环保和空气质量达到环保标准是两上概念,所以,有了好的房屋基底条件和合格的环保材料,但其效应叠加到一起,也可能造成空气质量的超标,这就要示在装饰装修设计中加入预评估理论。传统的设计师只是进行室内环境艺术设计,一般不懂得室内环境保护问题。随着国家相关标准深入人心和政府主管部门执行标准的力度的加强,单一的、不懂环保的设计师最终会被社会所淘汰。有了科学合理设计、选用环保材料,还必须有良好的施工队伍,才能做出好的工艺,这就要对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工艺培训。

  另外,消费者装修完毕后,若认为室内空气质量有问题,一定要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。检测不合格可以通过治理解决。有了装修工程质量的保证基础,加上科学合理的设计,选用环保材料,采用正确的工艺、工序,环保装修才能实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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